仁度生物: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徐国良、张永毅、颜恩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及公司《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