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监事会议事规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中应包括1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监事的提名根据《公司章程》进行。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首药控股(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 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