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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芯:《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 (五)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