翱捷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2 (一)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 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 授权机构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和后续培训等相关培训。 第八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相关法规要求的人数时,公司 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该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十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备以下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 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