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文件及材料,本 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过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 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何政先生、黄海波先生、吴强先生、陆光明先生、马红军先生、 刘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