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规范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