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307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光平、李羿 含、王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 经查,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3年3月30日,超卓航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卓),将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南京城北支行),其中 5,995万元在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被作为相关票据的保证金,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 2023年8月16日,超卓航科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将实际存 放于招行南京城北支行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披露为购买了浙商银行5,995万元的结构性存款,未真实反映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 湖北证监局 2023年10月7日,5,995万元票据保证金被划出上海超卓账户,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事项可能 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直至2023年11月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