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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卓航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 1 页,共 7 页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