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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卓航科:海通证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公司前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胡红义承诺: (1)自取得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及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 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超 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