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3 第 2835 号 致: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合肥 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刘倩怡、杨帆律师(下 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大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