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经审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产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 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