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拟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4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