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修订)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应当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 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