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茳、肖佐楠、黄涛、张海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099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8381500000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茳、肖佐楠、黄 涛、张海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茳、肖佐楠、黄涛、张海滨: 经查,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芯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2023年8月24日15点56分,公司2023年半年报在非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第三方媒体公开,但公司迟至当日 19点47分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致使公司2023年半年报在第三方平台披露时间早于在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的发布时间。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郑茳、总经 理肖佐楠、董事会秘书黄涛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 定。 一、收入确认不审慎 2022年末,公司在部分货物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时即确认收入,相关货物实际于2023年1月初送达,公司 收入确认不审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 三条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