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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芯科技:总经理工作制度(2024年3月)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监事会等对总经理的要求,规范总经理 工作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强化公司经营管理和指挥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 高公司的领导管理职能和组织效能,特制订《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为《公司章程》的补充性文件。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予以聘任或解聘。 非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经董事会批准并履行相关手 续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履行忠实和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