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芯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3月)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证券监管部 门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组织协调和管 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及其它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配合证券 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落实各项监管要求,承担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