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 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公司对立信事务所 2023 年 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事务所在资质条件、 执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黄春燕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 处理处罚时间 | |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