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符合《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 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 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