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 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 出辞职。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