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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联瑞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NovorayNovoray(SH:688300)2023-08-18 11:58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公司按照规定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东晖 朱恒源 吴凡 2023年8月19日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 理情况,公司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