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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海创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对海创药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 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