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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光学:董事会议事规则
ZmaxZmax(SH:688307)2023-10-27 09:18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名。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