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誉环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参股公司湖南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基于正 常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作为启恒环保控股股东的集团母公司为上述贷款事 项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为被担保人的担保事项提供担保是公司作为启恒环保参股 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