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佳光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 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 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与全体股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