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林生物: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完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成都欧林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机构、常设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 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 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7-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的比例 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