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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芯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ChipscreenChipscreen(SH:688321)2023-11-27 09:3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 独 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 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 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