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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微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CellwiseCellwise(SH:688325)2024-01-02 11: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赛微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 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审慎客观的立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1)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2024年1月2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