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宏力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 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 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 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