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宏力 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宏力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9月8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20]2129号"《关于同意上海宏 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23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0,57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