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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蓝讯: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688332Bluetrum(688332)2023-12-08 10:08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