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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蓝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688332Bluetrum(688332)2023-12-08 10:08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中 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聘任适当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 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 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三条 公司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