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币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本公司将 货币资金、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术、 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四条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 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