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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蓝讯: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688332Bluetrum(688332)2023-12-08 10:08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有权在其单方面认为必要时行使董事会赋予的任一职 权。提名委员会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决定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