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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FeymerFeymer(SH:688350)2023-12-08 08:44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六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1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富 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