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祥生医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寿喜)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寿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无锡祥生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