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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泛亚微透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泛 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