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钜泉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