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的 1 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