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 下简称"《监管指南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恒烁半导体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