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 本页为《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为世 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 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审议事项不存在 违规使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 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 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