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 / 5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 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 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等通讯方 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九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该亲自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于会议表决 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委托人姓名; (二) 被委托人姓名; (三) 代理委托事项; (四) 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五) 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