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 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并全面了解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 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时创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