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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格科技:光格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