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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格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 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 与本项第 1 目、第 2 目和第 3 目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