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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格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及《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 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