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3年12月)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科美 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 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