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一轨: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三条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 合称"子公司")发生的本办法规定的投资事项,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 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北 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扩大经营规模,以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 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