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九州一轨: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