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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一轨: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 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 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 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