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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清越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二) 税务事项所述,清越科技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义乌清越")于 2023 年 2 月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 稽查局(以下简称"金华第二稽查局")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要 求义乌清越就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开展自查。经自查,义乌清越发现在 "内-外-内"综保区出口业务中,提交的相关出口退税文件与《关于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规定 要求存在一定差异。经与金华第二稽查局沟通,同意义乌清越进行自 查整改,在 2023 年 5 月通过增值税留抵抵欠税款方式缴纳税款 4,441.99 万元,金华第二稽查局对该事项未予罚款及征收滞纳金。上 述事项计入当期损益。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第1页 关于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484 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